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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所及专门办案场所执行、是否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从监督方式上说,监所检察部门一般通过现场察看、监控回放、听取公安机关执行人员、案件承办人、被监视居住人及亲属意见等方式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监督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应当在作出或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后及时将相关文书送达监所检察部门。最后,切实严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监所检察部门依法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履行相应检察监督职责,这种设计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而是为了分工合作、相互配合,促进执法规范化,以期尽最大努力减少办案困难、降低办案风险。为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依法、规范和正确,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有力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我们应当创新地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维护检察监督的权威和效力,严肃规范侦查执法活动,如可建议办案部门更换办案人员、发出检察建议书,对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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