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途径的多样性
、宣传等活动,志愿者的知情权没有完全实现,未获得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有关部门对志愿者组织监管不严,有的志愿者组织没有进行登记注册。由于志愿者服务事业缺少经费,有些志愿者组织未给志愿者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及安全、卫生条件。(二)志愿者本身缺乏专业技能,有些志愿服务是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才能胜任服务工作,而存在一些志愿者有服务精神,但自身不具备专业技能的情况。(三)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害,又如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车祸等。(四)志愿服务时间长,强度大,存在对志愿者的不尊重的情况,有些服务对象或者服务组织把志愿者当成免费劳动力而随意差遣,也是造成志愿者人身损害的原因。(五)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第三者的侵权。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的侵权,包括故意和过失的情况。(六)本人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当然本人故意造成自身伤害不在讨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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