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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连体人分离权的行使与保护

权。三、连体人分离权的行使与保护(一)连体人分离权的行使分离权是连体人特有的一项民事权利,是获得个体自由、独立与完全隐私权保护的直接方式和前提条件。据统计,世界各地尝试分离术的连体婴有200余例,90%是近半世纪以来实施的,成活率近75%,手术成功率不断提升⑦。第一个成功分离手术是由德国解剖学家康尼格在1690年完成的,我国于1986年首次成功实施的、世界医学史上年龄最小(28天)的共肝连体婴分离术中存活下来的女婴潘某,2010年已为人母,还有典型的1998年中国连体婴儿点点和鼎鼎施行的分离手术。成功的分离手术不仅给连体人所在家庭带来喜悦,也促进了医学界对生命质量的探究。但由于分离手术风险大,失败案例也多。如前所述,在孕期第20周左右已能确定胎儿是否连体,医生需如实告知并建议孕妇终止妊娠,作为连体胎儿的直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由于他们最大限度的和连体胎儿有直接利益,应尊重父母意思,他们有权决定连体胎儿是否出生,无论基于自身、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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