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体能否成为环境法主体
意义不大。2.人类可能难以生存赋予自然体主体地位就意味着人与自然体之间是平等的,那么当人与自然体之间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来进行取舍?人类的生存需要依赖于食物,而食物来源多是自然体,当给予自然体以主体权利时,我们就可能因为自然体受保护而难以找到可食之物,危及到人们的生存。如果自然体之间、自然体与人享有同等的环境权,那么人将无物可食,人类没有选择食物的权利,人类的生存又要靠什么维持?且环境法的初衷是为保护人们的生存,而如此规定则可能使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图,此时,赋予自然体主体资格与法律的基本目标相互矛盾。3.增加了人们权利寻租的可能环境保护法要求的是人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赋予自然体法律主体资格,当人类开采利用资源时,就需要得到自然体的同意,而自然体本身无法表达意志,此时就只有通过人来表达自然体的意志。而人类始终都是追逐利益的,当其拥有批准资源开采的权利时,就难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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