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服从法律的原因
选择了忠诚的遵守法律;当众多无辜者的生命和法律矛盾时,埃希曼选择了法律。这不禁让人思考,这些人为什么要服从法律?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二、服从法律的原因探究(一)法律命令说与哈特的反驳奥斯丁认为,法律是“主权者”向公民发布的命令,如果公民不服从,就会遭到不利后果。然而在奥斯丁的理论中却缺少“规范”这一观念,即法律不全然是惩罚性的,法律规范还包括授权性的。哈特认为,法律对于社会生活最大贡献的是授权性法规,而认为奥斯丁的观点是一种“坏人”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是站在“坏人”的角度思考人们服从法律的原因的,认为人们服从法律仅仅因为害怕法律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按照这种逻辑,法律与抢劫者的命令就没有分别了[3]。(二)拉兹法律权威的诠释作为法律实证主义的捍卫者,拉兹坚持实证主义的纯粹性,强调法律的来源是社会事实,通过对权威命题的探究,拉兹提出了权威的工具性价值,即法律权威是行为人行动的理由。在权威命题中,拉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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