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况,被害人可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2]只有这样,才能凸显并达到死亡赔偿金的目的。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也即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而依据《民通意见》第12条的规定,民法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上述近亲属都是法律上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值得探讨的是,被扶养人是否属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以及死亡被害人不存在近亲属时,是否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何人?对于前一个问题,因为《侵权责任法》颁布前后,死亡赔偿金内涵与外延是不一致的。在其颁布前,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或可共享的受害人纯收入损失的赔偿,不包括被扶养人的扶养费,仅有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请求赔偿;但在其颁布后,死亡赔偿金的内涵与外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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