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
很小,但是其法律关系复杂,不一定适用小额诉讼制度。因此要准确的判断案件的难易程度,以便更好的发挥小额诉讼功能。我认为,在立案时,法官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判断案件是否可以进行小额诉讼。(二)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的完善建议审级制度,是指一国法律规定的审判机关在纵向组织体系上的层级划分以及诉讼案件经过几级法院审理后,其裁判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制度⑥。在我国现阶段,《民事诉讼法》中将两审终审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来规定。在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时,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始二审程序。而在2013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小额诉讼的规定打破了两审终审制,实行一审终审制。小额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向其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后,对判决不服的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小额诉讼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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