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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小额诉讼

决是否可以提起上诉的问题,世界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做了不同的规定。在美国,各州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1)准许双方上诉的。纽约州等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均可以提起上诉。(2)准许被告上诉的。在加利福尼亚州等,规定对判决结果不服,只许被告上诉,原告只有在被告提起的反诉中败诉,否则不得上诉。(3)禁止上诉。夏威夷州等规定小额诉讼的案件不可以上诉。(4)有条件上诉。有的州对上诉附加了一定的条件,只有在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上诉。总的来说,美国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的是有限制的上诉制度。⑦通过对美国的小额诉讼制度的了解,可以看出在确立有小额诉讼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基本上没有像我国这样的强制性规定实行一审终审制。即使各个国家或者地区在小额诉讼的权利救济上有所不同,但是基本上都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上诉权,并且严格控制再审。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从现在看来是更好的立足于司法审判者的角度而不是诉讼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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