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汉族妇女犯罪之原因与评价
于社会大环境背景的原因,妇女不被当作人看待,地位的卑微与禁锢使得一些被诱导的妇女发生了犯罪行为。二是妇女犯罪过程多经历了从受害人到犯罪人的“恶逆变”。即很多犯罪妇女在最初是违法犯罪的受害人,在受害过程中因不能合法处理面临的多重压力而采取了犯罪手段来解决问题。[3]由于妇女受制于卑下的地位以及宗法礼制等原因,其解决问题的手段与途径也就只能通过主动或被动犯罪来达成。二、对清朝妇女犯罪的基本评价封建社会晚期,清朝的社会制度虽然腐朽,但是这一时期确是封建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阶段。康乾盛世中,经济繁荣、国力强盛,人口大幅度增加,在这一阶段也突破了一亿大关。康乾盛世把中国封建经济推到了高峰,但同时也把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了极端。[4]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受尽折磨与压迫,“夫为妻纲”强行地将妇女变为男权社会中的一种“活工具”。妇女犯罪问题就折射出了清朝整个社会的状况与法律。从社会方面来看,由于清朝理学特别强化,已经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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