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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程序设计初探

错误,可区分错误、瑕疵的程度,以监督函、向检察长或纪检部门报告等方式进行监督。二、不立案审查机制的保障措施设想(一)合理调配人员,加强举报中心人员培训工作举报中心现有人员的检察经历和能力尚不完全适应不立案审查工作的全面开展。因此需要建立不立案审查工作人员的选配和培训工作制度,一方面要在检察机关内部调配具有丰富经验的侦查和刑检检察官到这个工作岗位,另一方面要立足现有人员,定期进行侦查工作和刑事检察业务培训和实践,提高承办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二)提高举报中心装备水平为适应新的工作任务,检察机关应对举报中心硬件装备进行调研,根据自侦部门的装备标准,配齐举报中心的硬件,保证不立案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与自侦部门侦查员建立案情会商制度侦查人员亲身经历了初查工作,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最为了解。因此应规定在举报中心初查决定进入不立案审查程序并书面通知自侦部门后,应在三日内召开侦查人员与审查人员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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