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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关系人能否直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问题的探讨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二、利害关系人能否直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的观点碰撞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应当经过仲裁委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理由是:从法理的角度,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在一般法与特别法发生冲突的时候,适用特别法。虽然《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但是,《民事诉讼法》是一般法,在与《仲裁法》第28条的规定冲突时,应当适用《仲裁法》第28条的规定。因此,申请人应当经过仲裁委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另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可以在仲裁前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理由是《仲裁法》通过的时间在前。而最近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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