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构建
制度,《刑法修正案八》同时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新《刑诉法》)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不论是轻罪前科免除报告制度,还是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均不意味着未成年犯的轻罪犯罪记录消灭。新《刑诉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该规定赋予了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的查询权,虽然《刑法修正案八》确立了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免除报告制度,新《刑诉法》确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是国家机关及相关单位仍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从而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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