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制度及相关疑难问题研究分析
如何进行量刑等等。单位自首与自然人自首的区别在于,单位是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其自首认定需要是单位整体决议,并且由受益人作为代表来进行的自首行为,这样才可以称为单位自首。制定以后就是量刑的问题,处于双罚制度,对于财产处罚也可以进行从宽处理。所以,在单位自首立法上,也应该对其加以法律条款的明确化。(二)被害人是否可以成为自首对象在古代,很早以前就有将被害人作为自首对象的例子,但是在现如今的法律中,没有加以引用和借鉴。设置向被害人自首的制度,有其借鉴意义,也存在着很多重难点问题。在设置向被害人自首的制度时,应该考虑自首对象的自主权,也就是没有被压迫下的行为,另外应该限定于亲告罪,并且防止犯罪人为脱罪而采取恶意私了的方式。可以设置犯罪人向被害人坦白犯罪事实的自首行为,因为这符合自首的实际本质,并且与刑法中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也是吻合的。非亲告罪中,犯罪人进行向受害人的自首行为,是可以采纳的,可以加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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