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闯黄灯案引发的思考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情形的车辆才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的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在这基础上进而推理出“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这种推导符不符合立法的理念和法律的原则,值得我们思考。二、对于“闯黄灯”是否违法的思考对于“闯黄灯”是非违法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先对黄灯给出一个合理而准确的含义。作为一种交通规则的,黄灯到底包含着那些含义,法律赋予了黄灯什么样的作用?我们要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就需要查找当时究竟那些法律法规对黄灯作出了规定。舒某某“闯黄灯”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当时两项法规对黄灯作出了解释,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提到了黄灯,其对黄灯的解释是:“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由这条法律条款我们可以把黄灯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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