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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转五百次”思考网络诽谤罪

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与传统的诽谤罪相比,网络诽谤罪有以下特点:1.传播范围广。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民人数在与日俱增,网络的方式克服了地域性的限制,甚至可以跨越国界,其信息接收群体之广大是任何传播方式都不可比拟的。2.传播速度快。利用网络,诽谤信息的发布和散布可以说是同步的,中间基本不需要时间间隔。3.传播成本低且形式丰富。很多网络平台都是免费自由开放的,并且在表现形式上,基本每个平台都提供有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使信息内容更加绘声绘色。4.匿名性。很多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都不需要个人真实信息,很多网民存在侥幸的心理,也因此而更加肆无忌惮。5.事前限制难。网络自身的特性,使得对其难以像传统媒体那样进行事前把关。事实上,如果所有网络言论都必须“事先审查”,网络快捷及时的优势便不复存在。无法全面事前限制,加之网络信息传递的速度快、范围广,给网络诽谤的调查取证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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