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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偶然防卫

指行为人主观方面缺少防卫意图,没有明知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而客观方面却符合了正当防卫的要件,属事实认识错误。第三,偶然防卫是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以外的一种独特的认识错误类型。犯罪故意的成立需要行为人明确认识到客观事实。事实认识错误就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所认识到的事实与客观实际情况的不一致。本文将从行为对象、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来分析偶然防卫是否属于认识错误。第一,危害行为。行为的性质错误是指行为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方面出现了主客观不一致。偶然防卫是指行为人在主观故意支配下所实施的侵害他人法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条件,但这并不能改变其行为的违法性。所以,偶然防卫在主客观上对行为的性质并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第二,行为对象。偶然防卫中,行为人所欲打击的对象与实际打击的对象一致。不考虑所打击的对象是否存在不法侵害行为。第三,结果。行为人主观上所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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