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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标侵权的有效判断标准

重要意义。(二)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由商标权的客体所决定商标在简单的字母、数字、图形之外,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激发消费者认同,更多代表了商品的质量或者服务,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对商品的信任。比如,可口可乐、乐百氏等商标在积累了消费者信任的基础上,逐渐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成为商品无声的代言人。商标法是保护商品标志与商品、经营者之间信誉关系的法律,由于商标权客体的复杂性,混淆可能性原则能更直接地指向商标侵权的本质,混淆才会破坏标志与产品来源及经营者信誉之间联系,而商标的相似仅仅是一种商标外在表象。(三)混淆标准有利于商标制度的完善,更加切合商标法保护的本质所谓混淆可能性,是指商标的使用可能与在先商标的使用发生混淆,是划定合理的商标权利范围的基础,必须结合市场的客观情况,结合商标的显著性等进行认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在逻辑上更加顺畅,具有良好的周延性,将商品的商标符号与商品所积累的商誉作为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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