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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
三方的权利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命令请求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依据该条款的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措施时,如果法院认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确有必要,而仲裁庭又没有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因此被申请人的利益仍然可以在法院承认与执行该措施的阶段得<<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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