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

享有决定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力,仲裁庭在此方面从来不能有所作为。(三)临时措施适用条件的比较鉴于临时措施的实施将直接改变被申请人的财产和证据的存在状态和流动情况,该措施一旦被滥用将会对被申请人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实践中,仲裁庭对临时措施的发布持谨慎的态度,在发布之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