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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与中国仲裁法关于临时措施的比较研究

承认或执行请求的国家的法院如果认为情况适当,在仲裁庭尚未就担保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或者在这种决定对于保护第三方的权利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命令请求方当事人提供适当担保。”中国的仲裁立法也可以作出类似的规定,即仲裁庭有权责令申请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在仲裁庭尚未就担保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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