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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买卖新规则
低。在均未占有标的物的情况下,先支付货款的合同应当得到优先履行,是基于公平原则作出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已经形成的交易秩序,否则,支付货款的一方还面临着返还货款的风险。在既未占有标的物,也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先成立的合同应当得到履行,是基于诚信原则的考虑,这是基于<<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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