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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买卖新规则
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假如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发现问题,或双方对合理期限存在较大争议,法官对此也不能裁量时,则适用最长的合理期限:两年。两年的异议期限同样也不是绝对的,假如当事人出售的标的物,附有质量保证期的,则应适用<<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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