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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买卖新规则

物存在的量质风险,应当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限内及时进行检验;如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也应当对数量和货物的外观是否存在问题进行检验;如果没有约定检验期,则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检验期内进行检验;假如国家对标的商品没有规定检验期,则当事人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检验;至迟,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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