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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登记人和使用人分离时刑事责任认定问题浅析

认定其主观上具有放任实际使用人恶意透支银行资金的间接故意,与实际使用人构成共犯,应一并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登记办卡人将信用卡交付实际使用人使用,实际使用人恶意透支银行资金,并经登记办卡人转告银行的催收后仍不归还欠款,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应对实际使用人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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