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及其法的位阶研究
监察法等等。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所谓普通法,是指在一般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具有普遍性;所谓特别法,是指对特定主体、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一般而言,在法律的适用上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即对于《劳动<<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