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房地一致”原则在抵押中的适用问题

(二)一个债务到期没有适当履行,另一债务尚未到期因其中一个债务到期没有适当履行,该相应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实现其抵押权,在该抵押权实现时,仍然是无论该没有适当履行的债务其所对应的抵押权是设立于建筑物之上还是设立于该建筑物所占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建筑物与其所占范围内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