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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法罪名体系下“虐待儿童罪”设立之必要性思考

能用来规制虐待儿童行为。(二)从不同层面分析虐待儿童行为入罪的必要性1.从社会危害性标准层面分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某一行为入罪的实质标准,虐待儿童行为(以下简称虐童行为)应否被纳入刑法评价体系,关键是要判断该行为是否达到入罪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标准。若将虐童行为与虐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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