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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刍议
具体制度衔接上着手。1.实体和程序并重。新刑诉法以专章刑事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实体上,未成年人诉权有了较完整的保障,尤其是将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提前至公安机关,为犯罪行为发生后及时和加害人沟通提供了更专业、更有力的依托。程序上,更多辅助机制确保了刑事和解中犯罪预防<<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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