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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商业秘密中客户名单保护

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注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采取一项或全部措施,措施是否合理,决定于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除了上述特点,就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应当考量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交易。一个偶然的交易或者不连续稳定的交易很难证明其客户名单具有需要法律特别保护的权益。最后,就客户名单的保护,企业该注意什么。其一, 注意客户名单的信息整理。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解释,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鉴于此,客户名单的内容可多可少,深度可深可浅。企业开发客户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时间长,企业往往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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