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引入国际教学模式的研究
式在法律问题国际化的今天,已经开始显现出其弊端,即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不了解外国法规、并且实践能力较弱;其次,学习法律的学生大多只掌握了一门外语,这在法律问题国际化的今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掌握了多门语言才能更好的了解其法律法规、以及案例文献;再次,作为当代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还应该具备某一专业的知识技能。在当前行业竞争激烈、专业性综合性人才稀缺的背景下,如果能够对某一专业就其知识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灵活运用的话,更符合我国对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面向未来型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法律问题的全球化,对我国法学的教育模式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对于我国各个法律院校来说,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应该具有多样性。即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应该积极的鼓励并引导各个高校找寻自己的特长和优势,以培养出不同类型、具有不同特长的新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在课程设置上,也应该较多的导入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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