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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住房抵押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的分析

多问题的分析
  
  1.农村住房登记发证的问题
  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是必备条件。但目前农村的情况除了主要乡镇所在地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的发放率较高外,下面各自然村及偏远村房屋发证率还是较低的,甚至整个村都未发放过房屋所有权证。这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以往政府部门不够重视以及村民积极性不高外,还存在二大问题:一是因一些旧房子法定手续不完备无法办理登记;二是目前农村建房违章之风盛行,由于近年农村建房审批控制相对较严,村民未经审批擅自拆改建、扩建、甚至违法在自留地、耕地上建房,这些住房未经审批无合法的批建手续,因此都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发证。
  2.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㈡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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