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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征收及其标准分析

豪车的人们完全不会考虑到占车辆价格微乎其微的车船税的存在,故很难通过车船税的增加来降低他们对大排量车的“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对于选择中低档汽车的人们,由于车辆排量较小因此需要交纳的相应的车船税也较少,也很难因车船税的存在而放弃汽车。而只有增加燃油税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提高使用中的汽车的税赋,才能起到对于使用相对低价中小型汽车使用频率的有效遏制作用。因此,车船税的征收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用车量,通过调整车船税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也无从实现。按车船税的排量征收标准,不但起不到遏制汽车使用率的作用,还会加大机动车车主的“无辜负担”。
  车船税调整方案事实上将使车船税演变为“车头税”。2012年正式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将我国机动车的车船税按照排量大小划分为7个梯度进行征收(表格一),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机动车按照排量标准征收车船税,比如,1.0排量以下的机动车年基准税额:每辆60元至360元;1.0-1.6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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