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罪立法刍议
的犯罪行为。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的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一切立法的依据。实践证明,对于那些严重官僚主义、利己主义者挥霍、侵用、滥用、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单靠批评和自我批评、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及经济制裁等措施,是不能有效地防止浪费现象发生的。必须以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性干预,依法对严重浪费者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防止浪费现象不断发生,为了珍惜劳动的成果,为了积累社会财富,使公共财产有效地为公民谋福利,制定惩罚浪费的法律,不仅是完全应该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法律是政策的体现,当政策已成熟时,立法者就应将其指定为法律,因为法律交政策更具有稳定性,使人们有法可依,反对浪费行为。
3.浪费罪的犯罪构成
明确了浪费也是犯罪,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浪费罪的犯罪构成。浪费罪是侵犯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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