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市场运行模式中的乡村治理创新
收集标准上,各基层组织需要根据农业生产的类型、农田的土质特点和农户对农业用水的需求,制订不同的水费标准,以确保水费收取相对公平,实现农业用水制度性保障。
3.3制订适合村级单位的农村水利规则
农田水利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实现了水管单位政企不分现象,它实现了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的水权分割,但由于水权无法在农户间进行清晰分割,并且农田资源禀赋不同,导致了农户用水的便利性有较大差别,农户的利益很难实现绝对平均。而要使农户自愿参入用水组织,就必须在他们之间达成利益均衡,但市场机制却因水资源的产权不清而失灵。在缺乏水资源直接交易平台的条件下,需要创新乡村治理的手段,制订适合村级组织的用水规则,制订包括水费的交纳、水利设施的维护、水资源使用的顺序与用量等等具体内容的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制度,并制订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用水规则可以有效弥补市场的不足,它虽然也无法明晰水权,但可以实现农户间利益的相对均衡,降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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