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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权”的角度看省管县和市管县的一脉相承

间做横向比较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很难说某种制度就一定优于其他制度。然而,我们所讨论的范围,不管是“省-市-县”的结构,还是“省直管县”,本质都是郡县制,即中央和地方的垂直管理关系①。中国从周朝起,历史上就只存在过两种地方行政体制:一种是分封制;一种是郡县制。分封制最早起源于西周,也称封建制度,由皇帝按血缘关系给王室成员分封领地,以便世袭统治和共同治理国家。分封制的基础是宗法制,在家庭内部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即是分封制。到了春秋时代,一些诸侯国为了加强管理而置郡和县,由皇帝直接任免地方官。与分封制的封地各自为阵不同,郡县受朝廷管辖,其官员不是皇室,而是由朝廷任免,代表皇帝对地方进行管理。这种制度使分散的权力归集到中央,避免了因分封而导致分裂。秦朝统一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郡是中央政府下辖的地方行政单位,县由郡管辖,也是一级行政单位。郡县制与分封制最大的差别就在于形成了中央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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