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官督商办”
大量投资举办民用工业,官府万万无此财力,于是不得不利用民间私人资本,而当时在民间也已形成了相当数额的买办资本。从1859年到19世纪末,中国共形成买办资本约四千万两以上,但由于封建的遏制和地方官吏的勒索,这些民间资本却很难直接向近代工业投资,因而官督商办一经提出,也受到了民间私人资本的欢迎,原先许多“诡寄洋行”的买办资本被争取了过来,转化成了中国的民族资本。正如郑观应所指出的,“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依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继,两弊俱去。”但民族资本的这种愿望却与官府明显不同。郑观应是要通过官督商办达到“官商势合,”“用官权以助商力所不逮”,以同外国资本主义进行商战。而清政府创办民用工业则是为了“略分洋商之利,”并为其军事工业筹措资金。然而二者的理解虽然不同,民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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