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与治国
最为不齿的?老子的理由是:“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即是说,礼使君王丧失信,从而使民众丧失忠,是社会由治而乱的祸首和源头。除却以上论述治道的文字,老子还说过:“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五十七章》),认为“法”也是治理天下之治道,不过,老子对于法是持否定态度的,认为法治一方面造成民众生活贫困,一方面还使民众因贫困而偷盗,从而使天下趋于混乱。这样,老子视界中的治道就有道德、仁义、礼和法这四种。在《老子·三十八章》中,道德、仁义、礼的高下优劣是确定的,其顺序是明显的。那么,法在四种治道中处于何种位置?由于道德是理想的治道,礼是最受老子诟病的治道,它们分别位于四种治道之首尾,应该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仁义和法二者,谁优谁劣,谁排在前谁排在后。我们知道,老子虽曾云:“大道废,有仁义”(《老子·十八章》),要求“绝仁弃义”(《老子·十九章》),不满于以仁义为治道,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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