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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看道德经

为官长”(第二十八章)。虽然连“天得一”,“地得一”,“神得一”,“侯王得一”,乃至万物都要“‘得’一”,但唯有“圣人”本质上不同,本就“抱一”而当作天下的式样,因为天下万物和宇宙里,只有“圣人”才本质性和与生俱来地“抱”着“常道”、孕着“常德”,是那隐形“先帝、上帝”之本质的最完美的启示者和显圣者。甲骨文里“圣”的字形,描绘的正是用其耳听从天道、用其口将其讲说给人类的这种“圣人”。以后汉字将甲骨文“圣”字的“人”偏旁改为“王”,意味着那听从天道后讲说后给人类的“圣人”应该做国王,其身具有的“天下式”,完人之神性榜样须普及于天下从而治国,或者治国者“侯王”,需要“守”、“圣人”之“道”也。因此,具有特殊定义的“圣人”也不应该理解或翻译为英文的“Sage”或“Saint”,而应该理解或翻译为“The Holy One”或更贴切的“The Holy Manifestaition”。“无为”的真正含义,是“圣人”的行为,是符合天道的行为,乃“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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