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司法审判中的鞫谳分司
两大机构。左、右推负责推鞫(审问),而检法案则负责检断左、右推审问的案件,并供检应用条法。从机构设置上可以看出,大理寺各部门的职能划分体现了鞫谳分司的司法理念和要求。御史台是最高的审判监督机关。凡是官吏违法渎职案件,一般由御史台预先侦讯后再送大理寺审判。此外,御史台还负责审理一些疑难案件。宋代初期,御史台内部职权的划分为:审问、侦讯由言事、按察使轮治,检详法律由检法官负责。元丰六年后,审问、侦讯由言事御史负责,而定罪量刑则由言事御史和察事御史等共同商议决定。因此,御史台内各部门的职能划分上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鞫谳分司的理念。宋代地方的司法机关在层级上分为路、州(府、监、军)、县三级。其中州一级司法机关的设置最为明显地体现了鞫谳分司的要求,也是宋代鞫谳分司的典型代表。州级司法机关主要负责审核判决县级司法机构上报的案件,主要司法官有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和司户参军。具体来说,在州一级,除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