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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北洋政府期间新闻立法与新闻自由
些新闻立法方面的工作只是“官样文章”,其真正本质仍然是限制新闻自由,任何与北洋政府统治相违背的事件,都可与“混乱政体者”、“妨害治安者”的罪名逮捕并给予惩罚,颁布新闻法律法规本应成为界定新闻工作的合法与违法之界限,但北洋政府的新闻法规却将这一法规实则无限扩大化,使整<<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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