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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之争

个人行为,所以该活动可视为属于工作内容。至于是否利用休息时间进行活动并不影响其性质。员工在集体活动中受伤,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最终,原、被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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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3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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