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法槌为劳动者壮威

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该条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便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应当续延至“三期”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公司得知王春瑛怀孕,既不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不通知她上班,违反《劳动合同法》,应当补偿“三期”内工资损失。计算补偿工资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