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微博应用中的检察官职业伦理
生命力的,必须符合生命的价值判断。与工作相比,检察官实名微博不是职务内的“工作微博”,更应属于检察官生活的一部分。只不过,由于“检察官”身份的特殊性,所发布和评论、转发微博具有职业特点,承载着“检察性”,检察官实名微博更像是“政法舆情义务观察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和“舆情应对预备役”。一些个性鲜明的检察官微博深受网民追捧,比如发布微案例的北京市检一分院的赵鹏;擅长打开群众心结、巧用微博接待信访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葛海英。其实,检察官实名微博抛开官方的僵硬腔调,回归了作为检察官的生活角色。无论是对检察工作或者时事政治、社会热点事件的评论发言,还是生活趣事、工作琐事,都展现着作为检察官的风采。检察官微博受到青睐,也经常与发表良心宣言维护正义有关。许多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实现并非易事,但即便如此他们在努力尝试,很多检察官在其实名微博中发表意见,坚持宣传公平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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