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微博应用中的检察官职业伦理
  义的理念。比如,浙江温岭市的王奔,在微博中说,“无论罪犯,还是被害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多站在他们角度去思考,这样才能让罪犯真心知错服法,让被害人得到补偿慰藉。这才是检察官的公平正义”。虽然检察官不是明星,不是公众人物,但由于检察官的特殊身份,其对法律案件的臧否或者对社会事件评论,均有可能成为“意见领袖”。一些媒体采编已经对这类微博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从而产出正确、权威或者具有商业竞争力的新闻产品;他们也喜欢引述检察官的言论作为消息来源,或者直接邀请检察官对特定事件发表评论或刊载文章。如果案件相关信息是来自掌握犯罪案件全貌的检察官,将是法制新闻最佳的消息来源和素材,而如能直接引述案件承办检察官的发言,更可以使新闻报道内容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可以说,检察官的言行,也是很容易影响到社会大众的判断的。检察官享有言论自由权,可以针对各种社会问题在实名微博上发表看法,但是仍应约束言行、低调内敛。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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