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贿选,“用金钱换权力”与“用权力捞金钱”

查处贿选现象方面的职责。囿于现有法律制度,检察机关在是否介入对村官贿选案件调查这一问题上无所适从。从目前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多是集中在对村官履职期间的侵占、受贿、滥用职权、挪用资金等行为进行惩处,然对导致这类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的贿选行为却少有侦办。我们认为,在目前相关法律制度尚未进行修订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加强对与村官贿选相关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实践证明,贿选行为往往伴随着其他职务犯罪行为的出现。因此,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基层选举工作的监督,畅通群众检举揭发渠道,重视对与贿选相关的其他职务犯罪线索的收集,尽力通过对相关犯罪行为的查处来遏制贿选现象的发生和蔓延。除加强司法工作外,公安机关也应承担起预防和惩治村官贿选行为的责任。在现有法律制度尚未对村官贿选行为作出刑法规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这类行为的打击,对维护基层选举秩序、预防基层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各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