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论法务会计行为主体

断的法务会计人员和实施会计鉴定的法务会计人员。这种区分与界定,是用法务会计人员来界定法务会计行为主体,无异于同意反复,提供诉讼支持与实施会计鉴定是法务会计主体的特有职能,而实施会计判断是会计主体和审计主体都具有的能力,无法体现法务会计行为主体的特殊性。
  2002年澳大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K > 会计之友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