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公共性建构的困境与制度反思
开放,传媒业沿着企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轨迹展开传媒产业制度改革,传媒市场化和产业化是改革的主流;近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又提出“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两分开的媒介政策,旨在分类发挥传媒的宣传、公共服务及产业功能。由此可见,传媒改革的主线始终围绕着传媒的意识形态性、公共性和产业性展开。政府、公众、传媒组织三者之间的利益博弈成为传媒业未来发展的主题。在这个利益体系中,市场利益是基础,政府利益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是核心,也应成为传媒组织的最终利益指向。就当前整个中国传媒业而言,大众传媒不仅承担着喉舌工具的宣传职能,同时还肩负向社会公众提供普遍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责任。更为特殊的是,大众传媒组织的资产绝大部分是国有资产,即“全民所有”的财产。因而,中国传媒业还承担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重任,这也是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在政府与传媒之间的关系上,政府是强者,传媒业必须服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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