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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儒家法律思想之“以礼入法”
,道德的精神已经渗透进法律,对法官来说,只须依照成文的法律规定行事,也即是贯彻道德的精神要求,与此相对,很多情况下他们也会有充分的理由背离成文的律令,因为道德原则要求处断案件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中国古代的法官虽也能够依法处理,但又并不完全依照法<<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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