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R > 人民论坛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对策建议
体的原则性规定。例如人事仲裁委员会是根据需求临时设立还是常设机关;如果是常设机关,那么应该在哪一级政府设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应该向哪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这些在《公务员法》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此外,聘任制公务员的司法救济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当聘任制公务员受到不公正<<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