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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法律主体地位重构的当代价值研究

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尚待理顺,农民集体主体地位虚置现象突出。首先,农村集体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尚待理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这样一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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